专利申请复审
定义
专利驳回复审,当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申请,经过专利局的审查,发现其不符合《专利法》或者《专利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并经过申请人的答复,仍不符合授权条件,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,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,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的复审请求。启动专利复审程序必须在收到专利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。
常见的驳回理由
1、 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;
2、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;
3、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;
4、不符合专利法上的“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”;
5、专利申请对技术方案的公开不充分,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、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;
6、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存在理解偏差和主观因素而导致。